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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如何防止对方在婚姻中隐瞒财产?为了防止一方擅自处置财产,最好不要将财产权交给一方进行管理;如果一方擅自处理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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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予的财产也不一定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在赠与财产的同时表明了只给自己的孩子,这就是个人财产。因此,婚内父母的赠与一般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赠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父母在赠与时明确了是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赠与所得属于受赠与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 (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离婚时可以通过以下方法防治对方隐匿财产: 一、发现对方存在或者准备实施隐匿财产的行为的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二、签署书面协议对于财产的归属进行明确约定。 三、对夫妻共同财产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 四、如果发现对方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较大的,要注意保留证据。
第一,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方是没有可能在离婚前转移的。 第二,购置高档物品后登记造册、复写购物票据等,在生活中我们会购置一些高档物品,对高档物品要保存好上面提到的材料。 第三,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 第四,在知道一方开户行和账号的前提下,申请法院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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