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
示例1 申请人(上诉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请求事项 申请人咸阳某有限公司因与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一案,依法申请中止诉讼。 事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民诉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①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参加诉讼;②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③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④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⑤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6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2,122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