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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工伤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均可申请工伤认定。除非你们已经超过1年,否则不存在工伤认定这个问题。 2.在法定范围内,工伤是全额报销,医保是部分报销。 3.由于工伤认定后才能走工伤报销,而工伤认定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正常的程序应当是:先走医保,在工伤认定后再走工伤;工伤认定前由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划拨给医保基金,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由个人自付的符合工伤报销范围的费用。如果地方尚不能先走医保报销,那只能由个人或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如之后认定工伤,则由工伤保险手工报销;如之后未认定工伤,则由医保基金手工报销。 4.在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前提下,无论医院大夫还是医保工作人员让走工伤,都是错误的、不合法的。
按照平凉市XX2013年23号文件《关于加强信贷管理,保障缴存人购房需求的意见》规定,适当拓展购房贷款对象范围。缴存人在本市以外的设区城市购买自住住房的,一般应向购房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购房所在地不能给予贷款时,可以支持一部分异地工作的干部职工、或父母为其子女(或直系亲属为父母等)异地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需要。如果您没有在平凉市XX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只能在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贷款或提取业务。
不可以,需要有效身份证才能通过机读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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