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房产税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回迁房怎么办房产证需要你和房地产开发商联系,可以委托他们帮你办房产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计算方法如下:首先要知道所购买房子的计税价,用房产证上面的信息在国土局网站上面可以查到。49平未满五年:契税=计税价的1%,营业税=计税价的5.6%,过户按揭费1100,公证费380,评估费500,抵押登记50,产权查档50,贴花5,个人所得税=计税价1%,交易服务费=496。以上是吉安房产税如何计算这个问题的方法。
(一)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二)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二、房产税的纳税时间(一)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二)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三)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四)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五)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六)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七)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一、房产税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