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乙型肝炎不是洪水猛兽,传染的途径也是很狭窄的。对违法犯罪的行为不会因有患有乙型肝炎而免除拘留或羁押的。...
没有所谓的新《婚姻法》出台。r乙型肝炎不属于可以《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r(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然可以的... 第一,如果女方是乙肝,又是“大三阳”患者,在怀孕的第7、8、9月份,要分别注射一只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以阻止孕妇宫内传播乙肝病毒给胎儿;待宝宝出生后,立即先注射一只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过一周后,再按第0、1、6个月免疫程序(出生后打第1针乙肝疫苗,1月后打第2针乙肝疫苗,6月后打第3针乙肝疫苗),分别于婴儿前臂三角肌部皮下或肌肉接种乙肝疫苗,每次0.5毫升。 第二,如果女方为乙肝“小三阳”或者男方是乙肝,宝宝出生后,立刻按“0、1、 6方案”进行乙肝疫苗接种。这样做,可以使95%以上的新生儿免受上一代乙肝父母的垂直传播,获得一个健康的身体。 第三,如果乙肝患者原先病情发作,身体不适,经过正规医院的正规治疗,获得临床治愈,病情稳定一年以上时间,身体没有任何不适,肝功始终正常,这时也可以结婚生育,宝宝一旦出生,必须及时按照“0、1、6方案”接种乙肝疫苗。另外,在新生儿出生满2个月、满7个月时,还要抽血查“两对半”和乙肝病毒DNA,了解宝宝的免疫是否成功。
活跃期乙型肝炎,处于急性传染期,原则上,不予收押。 法条链接:〈看守所条例〉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