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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2、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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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变更登记的流程如下:一、下列情形可以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 (一)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的合同要素发生变更的,包括: 1、抵押当事人、债务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号码等权利人基本状况变更; 2、变更抵押物(含部分变更); 3、抵押物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变更; 4、被担保债权种类、数额、利率、期限、用途等债权合同要素变更; 5、担保主债权的债务人转让债务导致债务人改变的; 6、担保范围变更。 (二)同一房地产上存在多个抵押权时,抵押权顺位变更的; (三)在建工程竣工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在建工程抵押变更为房地产抵押权登记的; (四)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变更的; (五)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内的。二、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抵押权证书或者抵押登记证明(原件); 4、抵押人、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原件)。因前条第(一)款1、2项申请变更登记的,可不提交第4项材料;最高额抵押权变更,还应当提交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原件);同一房地产上设立多个抵押权的,因被担保债权数额增加、担保范围变更、抵押权顺位变更、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的期间变更、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后将之前债权转入最高额担保债权范围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原件)。三、税费标准抵押权人房屋登记费印花税 80元/套(住房)或550元/证(非住房)5元/证
我国《担保法》第七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担保人。房屋抵押担保流程: 首先,《担保法》第十三条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第十四条担保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担保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担保合同。第十五条担保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担保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担保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其次:确定担保方式,《担保法》第十六条担保的方式有:(一)一般担保;(二)连带责任担保。
房屋抵押担保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 2、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 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 4、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 5、售房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购房人,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首付款; 6、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7、银行向售房人账户发放贷款; 8、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物业结清,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尾款; 9、购房人收房,按月还款(阶段性担保情况下,购房人与银行补办房产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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