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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房改、旧住宅小区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如下:一级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基础条件:小区封闭;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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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讲,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越高,则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入和服务就越高。但是,物业管理费的收取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还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也要服从优质优价的原则,因此,物业管理费的收取一定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二)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用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用户的支持,反之,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管理公司赔本服务,这又违背市场规则。 (三)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对商业部门的收费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一般要高。 (四)微利原则。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 (五)公平有偿原则。公平有偿原则的具体体现的是谁使用,谁付费,谁受益,谁付费。不管使用人的身份是业主还是租户是大业主还是小业主,都应该为其所用的物业支付管理费,使用得越多,付费也就越多。不同使用人分摊管理费是按使用物业的建筑面积大小计收。物业管理费一般包括物业公司的必要支出和的相应的服务管理费用。如何收取也应符合相关规定。然而实践中,很多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管理费用时经常隐形地增加一些没必要的费用,业主一般都不知道如何辨别,在发生纠纷时也不知道如何解决,其结果往往严重影响了业主的切身利益。这样的情况下,其实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来提供帮助。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在物业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业主的,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二十一条又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依据以上法规,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的物业服务费用,其计费时间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签订的合同规定的计费时间为准。 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物业费违约金千分之三怎么计算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对于物业费的违约金怎么计算,其具体金额,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约定,主要是看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是怎么约定的,一般是约定为千分之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110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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