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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离职,若是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是有法律效力的。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按照单位的规章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在劳动争议中,鉴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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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应提前三十日书面辞职,在试用期内的可提前三日口头辞职,是合法有效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说明法律是允许劳动者辞职的,虽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但需要按规定的有一定提前量和合适的方式,辞职才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天书面通知单位。劳动合同存续期间解除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单位有侵害劳动者权益情形的,可以随时口头解除合同。
口头辞职是有效的,但用人单位需要证明劳动者已经口头辞职,劳动者应保留口头辞职的证据。同时,辞职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需要提前3天。《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完成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应当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保存至少两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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