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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母亲还保留着当年的分书,那么你完全可以据此到房管局要求撤销该房产的过户,也就是可以撤销该房产证。已经拆除的房屋的替代物或者代位物仍应按...
1、岳父母亲有继承权,岳父遗产由岳父母亲、岳母、女儿(就是你配偶,假设只有这一个女儿)三人共同继承,各自继承份额1/9; 2、岳父其他兄弟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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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屋是属于你二伯个人财产的,在未经你二伯同意的前提下,其再婚的妻子是无权对该房屋进行处分的。也就是说无权改成自己孙女的名字。如果其确实进行了该行为的,其行为无效,可以诉至法院,要求变更登记。 但是根据你所述,本案存在以下疑点: 根据房交中心的规定,房屋如果要发生变更登记,主要以买卖和赠予进行。而买卖则需要原产权人(你二伯)亲自至交易中心进行签字确认买卖行为;赠予行为必须有公证机关的公证文书。所以他前妻是如何变更该名字的,是否经过你二伯同意? 根根据你的称述,本律师认为,该案件存在一定疑点,不能贸然向法院起诉,需掌握相关证据及事实后,再作判断。
宅基地房的审批是以户为单位的,不经包括你爷爷在内的其他家庭成员的同意,你大伯一人转让宅基地房的行为是无效行为。无效行为的法律后果就是返还:你大伯返还受让人价款;受让人返还你大伯已经交付的房屋及宅基地证。你爷爷住的房子没有交付也不受影响的,但若想彻底解决问题,建议你爷爷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你大伯和受让人所签订的转让宅基地及宅基地房的行为是无效的。
最好省钱的方式就是老人去做个公证然后过户给孙子,这个没有继承税20%可以躲过的,建议不要写什么委托在法律面前不一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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