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暂停行政诉讼不适用时效。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
行政诉讼最长期限为20年。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诉讼的最长时效是不能超过二十年。该诉讼时效仅适用于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如果当事人超过二十年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会予以立案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行政诉讼时效应当分为以下两种:第一,一般诉讼时效。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二,特殊诉讼时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司法审判精神代表着我国诉讼法的一个特定历史阶段。办理案件以查明事实为主要任务,以求实体裁判上的公正、公平。但这也是重实体、轻程序的一种代表思想。随着‘正当程序’的精神融入立法,我国行政诉讼立法中对程序的重要作用也提高到与实体并重的地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正是贯彻实施了这种程序与实体并重的精神。;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第五十三条:“人民法院裁判行政案件,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这一立法精神,一改过去客观真实的证据制度,取而是科学、系统、严谨的证据规则,这是对‘已发生事实’不可恢复性的正确面对,是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在最高院出台的行政诉讼证据规则中,证据交换程序就是一个崭新的亮点,是普通法系先进司法经验的学习与引入试行。 一、证据交换规则的理解与把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对于案情比较复杂或者证据数量较多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前向对方出示或者交换证据,并将交换证据的情况记录在卷。”证据交换规则是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核心部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0人已浏览
772人已浏览
562人已浏览
5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