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按你的表述,会。父母的行为视为对儿子儿媳的赠与,赠与完成之后房产属于儿子儿媳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配。...
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此时,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出卖人已非房屋所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种情况,尽管写了儿媳妇的名字,但考虑其未实际出资,因此一旦离婚,儿媳妇的房产份额应但在30%以下。 第二种情况,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债务,100万部分您儿子占的份额同上,因此你媳妇大概能分得40%左右房产(前提是共同偿还债务,如果不偿还债务则要看具体剩余债务情况来计算),本人上海律师,如还有不清楚的,咨询免费。
房产证上有儿媳妇的名字,若没有约定份额,有几个人名就几个人平分。婚前房子加儿媳妇名视为赠予,除非有另外的约定。所以儿媳妇有分配权。
1,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如果您将新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就是儿子的财产,与你无关。将来有什么变化,你也只能要求儿子支付法定生活费,与房屋没有关系,不能要求返还房屋了。 2,房屋属于儿子婚后取得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那么媳妇有权要求分割一半。 3,建议您现在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立遗嘱将来房屋由儿子继承即可。这样即可以保障您自己的权利,也可以将房屋留给儿子。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20人已浏览
1,214人已浏览
1,028人已浏览
3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