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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要进一步放宽外来人口落户指标控制,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依据,实行居住...
第七十三条本市各区县之间夫妻投靠。 (一)受理条件: 1、本市各区县之间投靠配偶“农转非”; 2、“两区三县”到其他十三区投靠配偶迁移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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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户口政策扩大的人才引进、录用、招聘、投靠条件如下:(一)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二)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和非成都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优秀专科毕业生(对比:调整前有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3)具有中级技术职务或以上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对比:调整前为高级人员);(4)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后要求落户成都的人员(对比:调整前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公民因各种原因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当持有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移原因有关的证明:1、结婚搬迁,持合法结婚(离婚)证明书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书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批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必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
有下列情况的,可不受以上条件限制:一是7周岁以下的儿童,原户口在申请家庭户籍内的未婚现役军人、海员、野外筑路、勘探等人员,不受户口年限限制。二是7至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受上述第(3)项条件的限制。三是夫妻双方婚前均符合户口年限的要求,结婚后一方将户口迁到另一方的,迁移的一方不受上述第(3)项条件的限制。
外地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进入农业户口时,应向其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证明材料:(1)入户申请。(2)申请人、被申请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村、乡(镇)证明。(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村(镇)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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