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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拒付中介费、要求中介承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等。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
作为房屋中介机构应该比买受人更了解有关房屋的信息及房屋质量问题,买房人出于对中介机构的信任才选择通过中介购买房产。 如果中介机构故意隐瞒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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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可以依法要求开发商承担全部预付款的双倍返回。 打官司简易程序3个月结案,普通程序6个月。
可以拒付中介费、要求中介承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房产中介出现故意隐瞒交易信息,提供虚假交易材料,或怠于履行自己义务等非归责于卖方或买方的原因,导致交易中断不能继续履行,以至于损害了交易双方的实际利益。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得收取佣金。
对于中介隐瞒房屋重要事实,如果中介是故意隐瞒房屋重要事实的,并且因隐瞒该事实损害了委托人利益的,委托人可以拒付中介费并可要求中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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