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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家庭承包地是什么意思?

2024-11-29
家庭承包地是指按人口平均分配,以户签订承包合同的土地。它体现了公平、平等和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的权益。承包农户对承包地上的产出物享有收益、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但对承包的土地没有处置权,不能改变农业用途,也不能买卖或违法建筑。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土地承包权的性质属于民事权利能力,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属于民事权利,且属于物权,属于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是新型用益物权。 2. 土地承包权是法律上的客观权利,仅具有可能性,是一种期待权;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现实中的主观权利,具有现实性,是一种实在权,具体包括承包方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和承包该农村土地所形成权利的处分权。 3. 土地承包权的法定主体是农民,即发包方的成员;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户,即发包方内的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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