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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未决债权可以申报,有哪些规定

2023-09-29
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可以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需要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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