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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合法清收方式主要有: 一、通知催收 二、协商 三、人民调解 四、律师函催收 五、债权催收公告 六、以物抵贷 七、申请支付令 八、行使代位权 九、行使撤销权 十、行使抵销权 十 一、行使不安抗辩权 十 二、申请债务人破产或积极申报破产债权 十 三、协调借款人资产重组 十 四、依法行使担保权利 十 五、提起诉讼 十 六、仲裁 十 七、公证 十 八、悬赏 十 九、委托清收
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征收方式如下: (1)由当事人直接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 (2)由征收单位代收后3日内缴指定的金融机构; (3)由当事人所在单位代收后3日内缴指定的金融机构。 当事人缴纳社会抚养费时,征收单位应持有当地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并向缴纳当事人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通知催收; 二、协商; 三、人民调解; 四、律师函催收; 五、债权催收公告; 六、以物抵贷; 七、申请支付令; 八、行使代位权; 九、行使撤销权; 十、行使抵销权; 十 一、行使不安抗辩权; 十 二、申请债务人破产或积极申报破产债权; 十 三、协调借款人资产重组; 十 四、依法行使担保权利; 十 五、提起诉讼; 十 六、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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