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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政策的程序如下: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后30日内办理 2、退税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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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政策的程序如下: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后30日内办理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领到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
对出口产品退(免)税是指产品出口后退还(免征)产品在生产和流通环节交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除了二种情况外,产品均可在报关出口离境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按有在规定予以退还增值税和消费税。这二种情况为:①对来料加工复出口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卷烟、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出口货物在生产时予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②国家规定不予退还或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产品,如原油、援外出口货物、国家禁止出口货物、糖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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