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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发信息威胁我要探视权我是不是拿女儿去

2022-07-08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因此,即便离婚,孩子的父亲仍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享有直接监护权的一方不能限制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如果您认为现在存在孩子父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求中止探视权的申请。中止探望权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其他任何机关、任何人包括父母双方都不能中止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的权利。具体事宜建议您与律师做进一步沟通,以便保障您的合法权益。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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