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因为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是一项特殊的财产,其特殊性表现为:第一,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农民取得宅...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也就是村委会)所有。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2、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也就是村委会)所有。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在我国《》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三条中,没有涉及的内容,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2、另外《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受遗赠人有一些简便易行的方式向其他人做出自己的意思表示,比如发短信、微信或者发函声明接受遗赠,并保存好证据,协商一致后办理遗产的继承过户。
宅基地侵权赔偿损失主要包括实际造成的损失和间接损失,例如房屋损毁的损失、宅基地破坏造成的操作、宅基地修复费用等。 根据法律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5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403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