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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一般的刑事案件,都必须先后经过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负责),那么批准逮捕后才叫羁押,审查起诉(检察院负责)和审判(法院负责)三个阶段,才能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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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安机关拘留后7日内可向检察院提请批捕,检察院在7日内决定批不批捕,在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经批准可延长至30日向检察院提请批捕,检察院在7日内做出决定。所以从拘到逮捕短则两周、长则37天。 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捕之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的案件,可以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之后,延长期限是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以经过省级检察院批准后再延长两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两个月。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两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可以去到八个月。 公安机关会视案件的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之内会提请检察院进行批捕,但可以延长一到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之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者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最初的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刑事拘留37天之后一定会有一个结果,要么就是逮捕,要么就是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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