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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是: 1、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并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 2、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
在抵押、质押、留置等物的担保关系中,主债权、债务的转移对担保关系的影响与担保有许多相似之处。 在人的担保中,即主债之上存在担保关系。此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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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是: 1、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并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 2、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所谓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就是所谓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出借钱的人是债权人,借钱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保证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一种。担保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 保证合同是人的保证,是债务人请求第三人对自己的债务提供保证, 保证人的保证分为一般责任的保证和连带责任的保证。 在一般保证下,保证人只在债务人的债务经过审理并其财产经过强制执行 后仍不够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的责任。债权人在未起诉债务人之前不得起诉 保证人,保证享有先诉抗辩权。 而连带保证下,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得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 可以直接起诉保证人让其履行债务人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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