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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
小事故通常不是交通事故犯罪。小事故的情节和危害后果通常相对较轻,但普通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由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犯罪通常是基于当事人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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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自行车在行人较多,有机动车来往的道路上行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的规定,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又造成重大事故并负主要责任,定为交通肇事罪
近几年来,随着交通运输事业的日益发达,车辆增多,公路里程加长,全国各地交通肇事案件接连大幅度上升,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交通肇事犯罪已经成为一种多发性犯罪,它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活和生命财产的安全,成为社会安定的一大隐患。交通肇事罪,是指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是我国刑法规定的责任事故型过失犯罪之一。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车祸已成为威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最大杀手,其中肇事后的逃逸行为更是屡见不鲜,这不但极大地威胁和侵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增大了司法机关查处肇事案件的难度。为此,我国1997年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发布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也作了相应的规定。本文探讨了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理解,分析了交通肇事罪中逃逸的三种情形,论交通肇事罪中的逃逸行为您可通过读解《解释》第5条第2款,可以得到一些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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