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附义务赠与合同的撤销可以向当事人提出或者申请法院要求撤销。 在实践中赠与合同的撤销包括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 1、任意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在赠...
我国民法典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并没有规定赠与人在这种情况下的撤销权应否受到限制。因此存在两种判决结果。第一种判决结果,除法律规定不得撤销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由于赠与人在两种情况下的责任和付出不同,所以法律对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和纯获利益的赠与合同应区别对待。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撤销权要受到相应的限制。在受赠人已经履行全部义务的情况下,赠与人不应再享有撤销权;在赠与人部分履行义务的情况下,赠与人只能在未履行义务的范围内行使撤销权。
撤销附义务赠与合同是可以的,撤销赠与合同的要求也适用于附义务赠与合同。 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 二、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
不履行所附义务,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可以被撤销ttttttttttt附义务的赠与,是指赠与人在赠与时使受赠人对于赠予人或者第三人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又称附负担的赠与。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向受赠人给付赠与物后,受赠人应当履行所负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所附的义务,赠与人有权请求其履行或者撤销赠与,赠与人撤销赠与的,赠与自始不发生效力,受赠人应将赠与物返还赠与人。如果所附的义务非因受赠人的事由不能履行或者不必要履行的,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所附的义务是为了特定的第三人的利益,在受赠人不履行义务时,该第三人有权请求受赠人履行;所附义务是为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在受赠人不履行义乌时,有关机构有权请求受赠人履行,此时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受赠人履行所附的义务,应在赠与物的价值限度之内。赠与的最终目的应使受赠人纯受利益,如果受赠人负担的义务超过赠与物的价值,则受赠人无任何利益可言,也与增雨的本质不符。冯某夫妇将一处房屋赠与次子,但要求次子保证冯某夫妇正常居住。2005年9月,次子私自将该房屋卖掉,致使冯某夫妇无处居住。后次子虽采取了一些补救措施,但冯某夫妇均未同意。冯某夫妇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二人与其次子所签房屋赠与合同。法院判决撤销冯某夫妇与其次子的房屋赠与合同。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冯某夫妇将房屋赠与其次子,并附有保证他们在所赠与房屋内居住的义务。而其次子未尽到义务,所采取的补救措施也未得到冯某夫妇的认可,故法院判决撤销双方订立的房屋赠与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8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7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