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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被纳入执行程序后,几乎没有人会自觉主动地交代财产线索及其状况。不少执行案件,不是不能执行,而是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或者是法院没有履行其法定...
1、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裁定终止执行。2、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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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申请强制执行r理由就是对方没有履行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也没有履行给付义务,所以申请强制执行。
因达成和解协议后撒销执行申请后对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当事人可以再申请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四百六十六条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请求中止执行或者撤回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 第四百六十七条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撤回后,可新申请,申请人撤回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裁定终止执行,法院终止执行后,申请人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可重新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超过2年申请执行的期限,就不能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件由被执行人的住所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239条,申请执行期限为2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因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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