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拍卖公告不属于要约。 2、拍卖公告、招标公告等属于要约邀请,但公告表达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并且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受...
1、拍卖公告不属于要约。 2、拍卖公告、招标公告等属于要约邀请,但公告表达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并且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拍卖公告属于要约邀请,不属于要约。 2、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又称为“要约引诱”。 3、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拍卖公告不属于要约。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邀请自己订立合同的表示。因此,拍卖公告属于要约邀请,不属于要约。
拍卖公告不属于要约。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邀请自己订立合同的表示。因此,拍卖公告属于要约邀请,不属于要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4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