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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购房能用公积金,但是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1、符合购房政策。 2、征信和收入经过考核。 3、购房资料准备齐全。 4、有抵押物或担保物。...
可以的。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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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 2015年9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号)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 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职工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公积金异地贷款对象: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是的,这种情况属于非现场公积金贷款。住房建设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处理: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员工异地贷款业务咨询,一次通知贷款所需审查资料。员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纳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纳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员工申请,验证员工缴纳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住房贷款和首次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住房贷款结算的缴纳员工发行了非现场贷款员工住房公积金缴纳使用证明书。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员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存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员工住房公积金存款使用证明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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