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在工商部门的主持下成立清算组,提前收回企业,对于在报纸上刊登公告要求进行登记,核对后进行清偿,剩余的资产股东按(工商局企业档案有备案)...
可以。在工商部门的主持下成立清算组,提前收回企业,对于在报纸上刊登公告要求进行登记,核对后进行清偿,剩余的资产股东按(工商局企业档案有备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吊销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期间不得从事于清算无关的活动,因此公司吊销股权不能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与已吊销的公司签订合同无效。原因在于已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在法律上不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不能设立民事法律行为,故也不能订立合同,签订的合同无效。具体
1、我对公司业务相对较为熟悉。 2、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表明其不再具有经营资格。公司在这种情况下与人签订合同,是可以认定为诈骗的哟。 3、你签的合同,在你这一方来说,当然是有效的,只是对方有欺诈嫌疑。 4、如果你不追究其欺诈责任,是完全可以要求他们履行义务的。另外,如果再对他们说公安、工商等都可能找他们的麻烦的话,我相信这对找回你的钱是有利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