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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少缴社保和公积金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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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少缴社保和公积金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用人单位少缴社保和公积金的,您在离职后,可以这样做: 【1】与用人单位协商,让其为您及时补缴; 【2】对于少缴社保的行为,您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反映该违法行为,要求社保部门督促用人单位补缴; 【3】对于少缴公积金的行为,您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并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劳动者一般不得以用人单位少交社保和公积金为由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只能要求补足。
单位少缴社保,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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