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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确定所取得的房屋是否具有国土证。如果已经获得了国土证,可以根据国土证直接向国土部门申请分户。 如果没有国土证,需要查看该房屋的具...
双方当事人可以携带双方户口、原结婚证、身份证,向现户籍所在地或原办理结婚证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补办结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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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首先,前往你们之前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查阅你们的结婚登记档案,以查明结婚证上的姓名与户口本、身份证上名字不一致的原因。 如果民政局将结婚证上的姓名写错了,你们需要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结婚登记查档证明,并提交三张大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到最初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或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补领结婚证。 如果你们在结婚登记后更改了姓名,则需要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结婚登记查档证明,并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姓名证明,到最初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或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补领结婚证。 只要材料齐全,当场就可以发给你们结婚证。
如果户口上的姓名错误,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户籍科进行改正。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原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变更申请书以及单位(如街道办或学校)开具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提交这些材料后,派出所或公安局户籍科会进行调查审核,并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一旦完成改名,之前的名字会在户籍页的“曾用名”一栏中体现。如果有任何疑问,请不要慌张,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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