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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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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外捐赠不应计入费用,而是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营业外支出的税法规定:1、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3、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 4、损赠支出又具体分为以下情况:(1)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2)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所称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所称社会团体,包括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以及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盈利的公益性组织。
因工伤致死的,如企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负担赔偿,但此金额需要在合理的标准范围内。其余部分不予认可。并且支付相关费用支出需要法院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判决或调解资料加以真实性、权威性(指金额标准范围)佐证,企业所得税法税前扣除要求“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实际发生的真实成本可以税前列支扣除。其会计科目为”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资本项目外汇支出,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关于付汇与购汇的管理规定,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支付。国家规定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应当在外汇支付前办理批准手续。依法终止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算、纳税后,属于外方投资者所有的人民币,可以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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