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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 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 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 抵押合同 (4) 《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 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 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 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2. 受理申请 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并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1) 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驳回转移登记申请: A. 权属来源的性质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划拨土地、减免地价土地)而未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的 B. 根据城市规划,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C. 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D. 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E. 权属有争议的 F. 法律、法规或市、区政府规定禁止转让的。 驳回登记申请,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2) 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A. 身份证明 B. 《房地产证》或其他房地产权利证书 C. 抵押登记申请书是否按要求填写 D. 抵押合同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1) 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2) 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3. 收费发证 (1) 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 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4. 立卷归档 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什么情况需要申请抵押权登记 1. 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的合同要素发生变更的,包括: ①抵押当事人、债务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号码等权利人基本状况变更 ②变更抵押物(含部分变更) ③抵押物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变更 ④被担保债权种类、数额、利率、期限、用途等债权合同要素变更 ⑤担保主债权的债务人转让债务导致债务人改变的 ⑥担保范围变更。 2. 同一房地产上存在多个抵押权时,抵押权顺位变更的。 3. 在建工程竣工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在建工程抵押变更为房地产抵押权登记的。 4. 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变更的。 5. 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内的。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需递交起诉状,且需提交相应副本。若当事人有困难,可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民事纠纷案件,如适合调解,应先行调解。若当事人拒绝调解,则不可强行调解。 3、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法院应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法院也应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若原告对裁定不服,可提起上诉。 120条:起诉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提交相应副本。书写起诉状有困难者,可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122条: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民事纠纷案件,如适合调解,应先行调解。若当事人拒绝调解,则不可强行调解。 123条:法院应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必须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法院也应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若原告对裁定不服,可提起上诉。
购房合同签署程序: 1. 在购房者与出售方达成购房意向后,购房者与出售方进行平等协商,共同将正式合同条款输入合同备案软件,进行网上签约,并上报房地产市场信息网。 2. 开发商和购房者签署的购房合同成功上报后,将打印正式的(电子)合同。根据付款方式,打印的份数会有所不同(一次性付款需打印4份,按揭贷款需打印5份)。 3. 开发商需要在购房合同签署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盖章备案手续。在完成网上签约和上报后,开发商需要携带全部购房资料,以及已签字(盖章)的纸质正式合同,到具有管辖权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盖章备案手续。《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同时,《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也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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