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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产权人到场。 2、带夫妻双方二代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本原件、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原件)、港澳台人士需带港澳居民身份证等;台湾同胞...
1.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网上签约的当地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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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过户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1、卖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 注:卖方的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 2、买方: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房屋买卖办理房子过户手续的,需要卖方提供出示的材料如下: 1.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原始购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5.如已婚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如已婚需要提供共有人同意出售意见书; 需要买方提供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不是本市户口需要提供暂住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住房想办理过户手续,需房主取得住房产权,有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住房贷款还请,无抵押。以上手续齐全,可以有房产证登记人和共有人以及受让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以上住房三证,一起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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