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
有。现有的劳动法律法规都严格地规定了女职工享有生育产假的权利。除此之外,在上海,对女职工孕期的休假还有更为详细、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 (1...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必须享受的假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多休的是没有工资,除非能拿到病假证明,这样就可以算病假,也可以享受病假工资。在医疗期间,企业职工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怀孕的女职工应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并计算为劳动时间。 分娩日期:98天(产前15天) 难产15天 多胞胎15天(每生15天) 晚婚晚育夫妻一方可申请30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0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3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