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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按法定结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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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婚假3天。现行杭州市婚假天数主要根据新《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新修订的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删除了增加晚婚假期规定,在杭州市结婚的市民只能享受3天婚假。带薪休假,一般都是由用人单位发放的。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条一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应当执行本条例,并实行计划生育工作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负责制;第三十六条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奖励和照顾。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1、按国家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能享受3天的婚假。 2、国家法定的晚婚年龄女女23周岁,男25周岁结婚的,可享受《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10-30天不等的婚假,但10-30天的婚假内包含了3天法定婚假。 3、男女结婚时,工作地不在同一个地方的,可以按照路程的远近,另外在给予相应的路程假。 4、在探亲假也就是回家看望父母的假期,你如果选择这个假期期间结婚的,不会另外在给假期。 5、婚假不可以间断的请假,在请假时,假期的时间必须是连续不间断的,而假期包含双休日的时间。 6、再婚者的可以享受国家法定婚假3天的时间,不能在享受晚婚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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