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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设施的经营者是户外广告设施维护、管理的责任人(以下简称管理责任人),应当定期巡视、维护,保持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整洁、美观。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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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与执法的协作机制。住建部门应督促设置单位履行户外广告设施的维护职责,排除安全隐患;发现未经审批或未按审批要求设置户外广告的,移送综合执法部门查处。综合执法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户外广告设置违法行为应依法及时查处;会同住建、规划等部门开展户外广告设置专项整治。建立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巡查监管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违法违规活动。公安、交通运输、工商、环保等部门根据自身的职能协同做好户外广告的监管工作。
本办法出台前利用公共场所、市政公用设施等公共资源建成且符合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专项规划的户外广告设施,审批期限已到的,由政府委托授权的单位赎买其户外广告设施,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的方式出让户外广告设施的使用权。不符合设置规划的依法拆除。本办法出台前利用自有场地、设施、建(构)筑物建成且符合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专项规划的户外广告设施,审批期限已到的,设置人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办理出让手续,不符合设置规划的依法拆除。
本办法出台前利用公共场所、市政公用设施等公共资源建成且符合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专项规划的户外广告设施,审批期限已到的,由政府委托授权的单位赎买其户外广告设施,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的方式出让户外广告设施的使用权。不符合设置规划的依法拆除。本办法出台前利用自有场地、设施、建(构)筑物建成且符合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专项规划的户外广告设施,审批期限已到的,设置人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办理出让手续,不符合设置规划的依法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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