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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规定,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
医保个人账户,是指医疗保险机构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设立的,用于记录本人医疗保险筹资和偿付本人医疗费用的专用基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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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规定,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医疗保险,自重新参保之月起重新计算其连续参保年限。 即便断交,个人账户里面的钱也是不会清零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本月断交,次月1日起不再享受医保待遇,断交之日当月仍旧可以享受医保待遇。至于个人账户,如果参保人中断参保,对于综合医保参保人而言,其个人账户里面的钱也是不会被挪用的,断交后再缴费里面的钱可以累积。
个人帐户资金来源于两部分:一是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二是用人单位檄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30%左右划入个人帐户,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和继承。建立个人帐户是社会保险和储蓄保险两种模式有机结合起来的形式,既发挥社会统筹共济性强的长处,也发挥个人帐户具有激励作用和制约作用的优点。设立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是为了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社会群体间的互助共济分担风险,不解决职工患“大病”时的高额诊疗费用问题,以体现社会公平原则;实行个人医疗帐户,目的是建立职工个人自我积累机制,以处于强化职工的个人医疗费用意识,加强个人责任感,强化医疗消费行为的自我约束。这种医疗保险模式,符合中国国情,是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从2015年7月1日起,按照《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对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医保退休年限未缴够的,缴纳医保费分为两类情形处理:第1类:在7月1日前已经退休并核定缴纳医保过渡金,享受的是退休人员医保待遇,隔壁老王属于此类情形。第2类:在7月1日后退休的,只能按月延缴医保费,期间享受的是在职医保待遇。待参保人按月缴够医保退休年限时,她就可以享受医保退休待遇了。刘阿姨属于此类情形。两种待遇的入账基数和比例均不相同,因此,划入医保卡的个人账金额也就有差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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