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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由评估机构根据现有同时期同地段的评估价为基础进行拍卖,如第一次流拍后,会按百分百降低价格再进行拍卖。...
是的。银行起诉至法院并判决后,会执行房产拍卖还贷。现在以拍卖为名的骗子很多,要小心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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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这个事要分两种情况来看,如果房子还没网签可以联系售楼部更名,但需要一手业主在售,如果已经网签备案,只能先联系原业主办理一手房产证,办理一手证后,再按照正常的二手房过户流程来过户。
下面是对没有土地证的房子能不能卖问题的回答 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楼房有两种情况:第一,土地是划拨土地,土地还是属于政府的,没有土地证或者只有大土地证,而没有按照多少户进行分割,导致每一户没有土地证。第二,土地有历史遗留问题,以前开发商有税费没有缴齐导致没有办理土地证,还有就是开发商有办理大土地证没有按照多少户进行分割,导致每一户没有土地证。房屋拆迁时,会根据你房屋大小进行补偿的,应该没有什么影响。如果是划拨土地,可能房屋补偿款会比较低。但是,这间房子在市场上交易价格也会比其他商品房低。没有土地证,就不能到银行做抵押贷款,因为抵押贷款必须要有两证齐全才行。房子你用来自己住,是没有问题的。
被执行人唯一住房能否被强制执行?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以上法律规定的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此种“必需”就应当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为了公平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应当允许对该房屋进行相应的执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7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据此精神,被执行人的财产只有唯一一处的房屋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小换大、以差换好、以远换近,但不能从有到无”的方式,把被执行人的大房子、好房子、商品房等能够执行的房产,进行执行,执行后剩余的钱款能够保证被执行人的基本住房要求就可以。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院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6个月的宽限期。该6个月的宽限期对当事人需求临时住房提供了法律保障。 因此,在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对于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能否进行拍卖、变卖予以执行,不能一概而论,应当根据具体案件具体分析,而后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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