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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申报工伤,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
非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原因导致超过认定时效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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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超过了工伤认定时效,职工就不能申请工伤赔偿;职工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有可能进一步主张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行政部门通常会不再受理申请。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丧失了工伤待遇进行求偿的胜诉权,只要工伤职工一方能在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中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符合工伤的构成要件,审理机构亦可在裁定或判决中认定为工伤。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3、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 4、工伤认定管辖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依规定应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据我所知,申请工伤认定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逾期未申请的,则不会再受理;即无法按工伤进行索赔。该情形下,若未超过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时效为一年,一般自医疗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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