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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工伤十级不需要离职才能拿到赔偿。只要是当事人在工作时候造成的损伤,经过鉴定机构的鉴定之后,可以带上相关的材料向工作单位申请工伤赔偿的,...
可以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不能随便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如果认定为10级伤残,那么对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肯定有的,且为本人7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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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4年11月工伤,2015年鉴定为九级,2015年5月自己离职。整个工伤过程都是自己跑的,吃了亏,现在说一下我自己的经历和赔付。(成都)这里说一下,你的是十级,所有赔偿的月数比我的少,你的总赔偿月数大概是18个月,而且你的工资也完全高于国家赔偿标准4360元/月,所以你要咨询一下劳动局工伤赔偿窗口的工作人员,你的情况应该按照什么来处理,是按照实际工资还是国家赔偿标准。建议,如果你的公司一开始就赖皮,请直接请律师。因为这里面如果你后来才请律师,时间会拖的相当长。而且费用和你中途请他是一样的或者一次性付清账款几千元,但是合同上一定要写清楚你和他的代理关系必须维持到你拿清所有赔偿款为止。第二种是他收你赔偿款的10%的佣金,当然这是你拿了赔偿款后付。这里的佣金都是你自己去谈的,多少都是以当地的标准来的。首先,工伤后如果是你自己离职的,那么会比公司辞去你拿的更少。所以,如果可能的话就在那里呆着,申请换到一个比较轻松的工作岗位或者直至他主动提出辞去你。其次,一切与公司协商解决工伤赔偿的时候都暗中将谈话录制下来,如果你请律师的话,也请将与律师的谈话录制下来,毕竟小心谨慎才更符合你的利益。如果你是自己跑,那么首先你要到当地劳动局去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这里是需要到劳动局去拿表的,同时你向他要一份工伤赔偿流程及标准类的宣传资料,里面有你要申请的补偿项及需要的准备的资料,同时提醒你,这里面很多资料是需要公司签字盖章的,所以不要把关系闹太僵。要准备的资料我大概说一下。工伤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书、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公司赔付你的一次性就业补偿金财务流水账票据加盖财务章、公司开具的离职证明、医院的各种收费票据、身份证、还有劳动局申领的各种表格等等,并且很多都要公司签字盖章,有些要原件有些要复印件,所有你很有必要亲自到劳动局去咨询并要一张工伤赔偿流程材料及标准的宣传资料。再说一次性伤残补助。这个千万要注意,因为这里一不注意你就要少拿很多钱的。在这里你如果能证明你每个月的工资实际是多少,那么你的赔偿标准就是按照你的实际工资乘以你九级对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月数,比如你一个月7000那么就是9*7000但是如果你不能出示证明你实际收入的材料,就只能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赔偿你对应的补偿月数,比如1600*9,所以这里是相差很多的。你自己一定要准备好,比如到银行打印工资卡的详细记录并盖章,或者你每个月自己做的账或者日记,只要是能证明你实际收入的都可以(时间限定在半年内)。你到劳动局后要主动出示并讲明,那些个工作人员根本不会提醒你的。然后是一次性就业补助,这个是公司出钱。所以很可能会为难你,做好心理准备。这个一定是按照你离职时间来算赔偿的。2015年6月后的离职补偿国家标准是4360元/月。6月前,最新的补偿标准还没有出来,所以具体是按照2014年还是2015年的标准来赔偿也是不太清楚,不过你这时候问,肯定是按照4360来赔偿的。具体几个月参考你拿的赔偿资料。大概是9个月。(这里如果是你被辞职就可以多拿什么工龄什么的补偿,如果你主动辞职是没有工龄补偿的)最后,就是社保基金赔偿你的一次性医疗补助了。申请这个说麻烦也很麻烦,说简单也简单。麻烦是这里劳动局他需要你出示公司赔偿你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公司流水票据和你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是需要公司盖章的,而且这里也是要到劳动局重新领取一张新的表格或者你到劳动保障局网站自己打印也可以。公司签字盖章必不可少,如果资料齐全,直接到劳动局然后他会把钱打到你指定的银行账户,不会给现金。我当时就是中途请的律师,一次性伤残补助少拿一半以上。后来,请的律师也把我害的少拿了几千元。就是我问他按照什么时间赔偿,他说的按照受伤时的时间。后来我找他理论,他喊我出示当时他明确告诉我是他对我说按照受伤时间来赔偿的证据,我没有。所以只有认栽,所以忠告你,所有的谈话最好都录音,反正现在的智能机也录音方便。最后我想说的是,所有这一切都是需要你有完备的资料。比如劳动合同,各种表格上公司签字盖章。如果这一切你都有,那么就算一次性伤残补助是按照当地最低标准来赔偿你,你也是可以拿到80000多元的。如果公司耍赖,就请律师然后强制执行,这样的话时间会拖长,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其中有不详细的地方实在是抱歉了,因为过去了,也就不再注意,本来想找当初自己申请赔偿的资料给你更详细一点的答案,但是找不到了。
1、医疗费用: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想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的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固定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信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该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票据应该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确定。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需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住宿费: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十级伤残的员工离职的话,用人单位要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相应的伤残待遇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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