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国际支付中,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是托收的一种,它是指银行受出口商委托,凭汇票、发票、提单、保险单等商业...
一、跟单托收委托行义务是什么 众所周知,托收属商业信用而非银行信用,银行在托收业务中不承担保证收到货款的义务和责任,因此,一般来说,托收行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跟单员是业务员。他的工作不仅仅是被动的接受订单,而是要主动的进行业务开拓,对准客户实施推销跟进,以达成订单为目标,既进行业务跟单。因此,跟单员要: (1)寻找客户:通过各种途径寻找新客户,跟踪老客户。 (2)设定目标:主要客户和待开发的客户。我们的工作着重点及分配的工作时间。 (3)传播信息:将企业产品的信息传播出去。 (4)推销产品:主动与客户接洽,展示产品,为获取订单为目的。 (5)提供服务:产品的售后服务,及对客户的服务。 (6)收集信息:收集市场信息,进行市场考察。 (7)分配产品:产品短缺时先分配给主要客户。
一、简易开庭审理流程如下 (一)传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二)对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在简易程序中,开庭前已经书面或者口头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当事人各方均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审判人员除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外,可以不再告知当事人其他的诉讼权利义务。 (三)法庭调查和辩论 依照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理程序比较简便。在开庭审理时,审判人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归纳出争议焦点,经当事人确认后,由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和辩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1、信托受害权依法可以转让,操持信托受害权转让时,应由原委托人、原受害人和新受害人持无效证件,团体为无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前往代理网点操持。 2、在代理网点审核有关证件后,委托人、原受害人和新受害人填写《资金信托受害权转让协议书》,代理网点审核无误后,委托人、原受害人和新受害人在协议书上签字。 3、操持受害权转让时,代理网点会收取受害权转让金额0.1%作为转让手续费,付款方式为现金付款。 4、信托受害权转让后的新受害人持无效身份证件或证明,于操持转让之日后20日后到代理网点支付中信信托盖章后的《资金信托受害权转让协议书》。 5、承继、捐赠与司法执行等非买卖过户需求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业务处置顺序同上。 (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产生的收益,即超出信托本金的部分。 (2)信托终止时的剩余信托财产。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部分并不当然构成信托利益的一部分,信托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信托终止的,信托财产归属于信托文件规定的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归属: (一)受益人或者其继承人; (二)委托人。如果信托文件规定了剩余信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以外的其他人,则这部分财产不构成信托利益的一部分。这一点很重要,一个为信托受益权转让留下余地的信托合同应该明确规定,剩余信托财产构成信托利益的一部分。 (1)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帐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2)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 债权收益权是金融市场需求的产物,其规避了债权转让的某些限制,实践中因债权收益权转让产生争议时,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或监管规定,司法机关对于这一概念的本身定性也无法给出清晰的权威性答案,债权收益权转让游走于法律和监管的边缘,但并非说其在使用过程中就毫无风险。基于以上的原因,债权收益权转让可能存在以下法律风险: 1、由于债权收益权的转让并不需要进行转让公示,存在转让方将债权收益权对应的原债权再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或在原债权上设定担保等权利负担的风险; 2、若原债务人无法清偿,受让方无法直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3、因原债权并未实际转让,无法实现债权资产与转让方的破产隔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2人已浏览
28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3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