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无因管理的四个要件如下: 第一,主观要件。管理者主观上是为他人管理的。即以其管理行为产生的实际利益,归属于他人的意思。 第二,客观要件。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无因管理行为是一种自发行为,无因管理人有义务适当管理,应及时保护无因管理行为人的合法权益。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他人事务的人称管理人,被他人管理事务的人称为本人。经理通常是债权人,本人是债务人。
无因管理是指不受他人委托,不承担法律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大陆法民法债务的发生依据之一。构成条件:(1)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也没有受到本人的委托;(2)管理人员从事管理他人事务的事实行为,包括对他人财产或事务的管理、保护、利用、改进、处分、帮助或服务等。至于管理人员是否受益,他们不问;(3)管理者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其目的是为他人谋利或避免损害他人利益。没有这个要求的人不是无因管理。根据mainlandChina法国民法的规定,无因管理事实将导致管理人与本人之间的债务关系;本人负有赔偿费用,赔偿管理人损失
管理人在管理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侵害本人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对本人负担损害赔偿责任,这种损害赔偿责任在性质上是侵权责任。管理人的侵权行为发生在管理行为过程中,与管理行为相关联,其侵害的对象是无因管理利益以外的本人的其他合法权益。管理人的管理承担不利于本人、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通常也构成侵权行为。本人可以选择对管理人依据无因管理主张管理利益返还,也可以对管理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本人选择对管理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时,管理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75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546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