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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部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你应该向你所在城市的劳动局投诉你的公司。劳动监察大队会立案,留下你...
1、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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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投诉者要提供相关依据给监察部门才行。不是要证明没签劳动合同,而是要找证据证明你是该单位的员工。如果有证据证明你是该单位的员工,你就可以带上你的证据到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一,双倍工资;二,经济补偿金;三,你的工资;四,如果单位没给你缴社保,你还可以申请给你补缴社保。还有你的录音是没有直接作用的,但是如果你实在没依据,到最后还是可以派上点用途的。劳动局让你回去找老板写欠条,是为了你的百分之百的利益保障。如果实在不行,你还是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的。
《劳动争议仲裁调节法》 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具体做法如下: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然后,你再申请劳动仲裁。这样的话,你可以要求公司除应足额支付你工资外,还可以要求加付相当于拖欠工资50%-100%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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