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房屋赠与经过公证的,或已经变更产权登记的,不能随意撤销。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
1、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2、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产赠与可以撤销的情形如下: 1、赠与的房产不是属于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的; 2、赠与的房产没有办理过户登记; 3、房产受赠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损害赠与人权利的。
房产赠与可以撤销的情形如下: 1、赠与的房产不是属于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的; 2、赠与的房产没有办理过户登记; 3、房产受赠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损害赠与人权利的。
依据《》第192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赠与人依然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受赠人认为没有上述可撤销情形,可以向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赠与人认为自己有权要回房屋,需要证明受赠人存在以上情形,在调查取证方面若有困难,可聘请律师帮助解决纠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03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