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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退股只有五种方式,包括: 1、股权转让最快速、经济的解决方式,应为股东考虑退出公司时的优先选择。 2、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此外,在公司依法解散的情况下,公司股东也可以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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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 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具体退出方式。
股东单方退股是指股东不能、不愿或者不适合继续参加公司的经营,而退出公司的方式。根据股东单方退出的缘由,单方退股可分为三大类。第一,股东不能参加公司经营。造成股东客观上不能参加公司的原因很多,例如股东常年患病、死亡、乔迁国外、股东的股份被强制法律执行等。第二,股东不愿参加公司经营。对于这种情况,法律应当加以限制,凡是不愿参加公司经营即允许退出的做法肯定不科学,否则,无原则无限制的退出不仅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而且会损害公司的利益,甚至会导致公司解体。
股东退股情形主要是: 1、股权转让,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 2、公司减资,就是公司以其减少的注册资本购买了股东的出资从而实现了股东的退出; 3、公司回购,股东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东所持有的股份; 4、公司解散或破产,公司一经解散或破产,那么公司所有股东也就全部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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