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般来说,先送达被告再送达原告。这样避免在先通知原告的情况下,被告无法送达时出现的已送达的传票以及举证期限作废尴尬。 离婚起诉,法院受理...
先通知原告。离婚诉讼有以下阶段第一阶段:起诉阶段。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而言,先送达被告,再送达原告。这样就避免了被告在先通知原告时无法送达的传票和举证期限无效的尴尬。
不尽合理,然而司法实践中都是这样操作的,只是法院内部指导意见,我们成都市这里也是这样的,我也刚刚遇到同样的问题,并且我也咨询了在法院的同学,遇到这样情况一般都要求原告预交,然后由败诉方承担。你要说法律依据,还真没有法律依据。按道理法院追加的应由法院承担,但法院不可能因为原被告双方的事情花财政的钱,也不可能让被告来叫第三人的公告费,因为被告是被动的,追加第三人也不能让第三人主动来缴纳公告费,所以,司法实践中都是原告垫付预交,最终判决由谁承担。希望你能够释然!
总得来说,无论何时开庭,对于民法来讲都是“填平原则,也就是说,都是根据你的实际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因此,无论是先开庭还是先治病,不会直接影响你的赔偿数额,对于你颅骨修复的费用,对方都应当负责赔偿,且赔偿的数额都是你做颅骨修复的实际花费。因此,建议你以自己的身体为先,委托律师来处理索赔事宜,自己安心治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5人已浏览
659人已浏览
225人已浏览
5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