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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自已摔伤的话,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是无法认定为工伤,下班途中,只有发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能认定为工伤的。只能自已承担相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事件的几个问题的规定》第四种应认定为上班途中的情况1、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场所和住所、经常居住场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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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摔伤一般是不算工伤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会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该事故是否是交通事故,交警会有定论,如有责任认定书,则为交通事故,如不出具责任认定书,则不是交通事故,但无论是不是交通事故,对赔偿没有影响,都是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但本人认为,按你所说的情况,应是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三)款“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规定的定义,挖土机也是机动车。工伤问题值得商榷,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伤害事故的才是工伤,开车在去吃饭途中是不是已经回到家,再去吃饭或者是直接去吃饭?这些都很重要,是不是必经路线也很重要。
下班途中自己摔伤不算工伤。职工上下班途中遭受伤害,可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只有两种情形:1、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2、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二)项规定,视同工伤。职工下班路上自己摔伤,显然不属于这两种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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