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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拆迁赔偿标准不是法定的。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
1、房屋拆迁赔偿标准不是法定的。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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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拆迁赔偿标准不是法定的。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额。因旧城改造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造地段更换房屋产权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造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拆件补偿的两种方式 补偿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金钱补偿,即根据农民被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折合成人民币进行补偿,第二种是等价置换,即农民可以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的农民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农民朋友可以自由选择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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