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捆绑销售是共生营销的一种形式,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品牌或公司在促销过程中进行合作,从而扩大它们的影响力,它作为一种跨行业和跨品牌的新型营销方...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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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司经理从事营业活动本身并不违法,只是由于其特殊的职位而不应该从事与其所在公司相同或者类似的经营活动,否则即构成竞业行为。而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而不论是谁实施这种行为。各国立法均对竞业禁止的时间和空间进行了必要的限制。如许多国家规定,雇员离职后一定时期不得从事与其在原企业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有关的经营活动,但不能无
销售鲜活商品 这类商品主要是指农副产品,如蔬菜、瓜果、水产品、畜肉品等。因为这类产品具有保险期短、易变质、易腐烂、销售时间性强等特点,所以,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并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故意低于成本价销售鲜活商品,同样构成低价倾销。
为此,两原告方认为,“惠惠”与自己一样都是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购物、为商家提供营销渠道的商业经营主体,具有直接竞争关系。而被告公司的行为,明显是要利用天猫和淘宝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及庞大的客户基础谋取不正当利益,属于“搭便车”行为,已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对此,被告公司则提出,惠惠助手属于浏览器功能拓展软件,下载、安装、使用均由网络用户自行控制,惠惠助手弹出浮窗是用户主动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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