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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获得的时间不同,规定也有所不同,如何处置也有所不同; 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未扩大占地...
首先我们只要先确认自己的一户多宅是不是都合法,如果都是合法的那拆迁时就会有补偿。以下几种情况的“一户多宅”都是合法的: 1、宅基地的总面积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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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资源农村土地登记发证的要求,对于因各种原因造成宅基地超过审批面积的情况,在土地使用证时,按审批面积登记,在记事栏载明超过的面积数。对超过的面积如何处理,目前没具体规定;拆迁时有不有补偿,各地在实际操作时做法不一样。
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160;#160;#160; 2.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160;#160;#160; 3.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登记。其面积超过各地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登记。
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在1982年之前已经建造的住宅,之后住宅面积一直没有扩大的,无论是否超出了规定使用面积,都能够予以确权;即无论中间是翻建了还是加盖了,只要占地面积没变,就算超出规定面积也能够确权; 但是,在1987年之后建造的房屋,宅基地面积超出规定的,在补办相关手续后,对超出标准面积的部分只能是在权属证书中注明,只能对没有超出规定面积的部分予以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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