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可否在用工结束1

2022-10-29
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